中山市港口镇政府近日对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混凝土搅拌中心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该公司在未经历合格验收的情况下就将环保设施投入生产,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若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或验收不合格且项目已投产,最高可罚款100万元。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混凝土搅拌中心成立于1994年,位于港口镇。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资料,群众曾投诉该中心存在污水、扬尘、噪音等环保问题,部分情况经核实属实。相关部门已进行噪声检测,后续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同时,该公司须尽快停产、做好环保手续,整改相关问题。
政府已责令企业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采取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案件现已阶段性办结,仍需关注后续的检测结果。 龙8头号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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